【圆明网】曾在美国和加拿大被控告酷刑罪的中共广东省省长黄华华,于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下午来台湾,旋即被台湾法轮功学员以违犯“残害人群罪”及“民权公约”规定,向台湾高等法院提告,法轮功代表及律师面见检察官,陈述黄华华在广东省任内迫害法轮功的犯罪事实,要求检察官紧急拘提黄华华。
黄华华来台被告 媒体关注
在包括中央社、自由时报及苹果日报、中天新闻、德国之声、自由之声、大纪元、新唐人等台湾多家媒体瞩目下,台湾法轮大法学会代表台湾法轮功团体及台湾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按铃申告,向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递状控告来台访问的广东省省长黄华华,违犯“残害人群罪”及“民权公约”规定。
台湾法轮大法学会理事长张清溪教授(左)及律师团代表在台湾高等法院按铃控告广东省省长黄华华违反“残害人群罪”及“民权公约”规定。 |
法轮功代表及人权律师下午在媒体前正式递状之后,获得同意面见检察官,并陈述黄华华的迫害事实,要求检方立刻启动侦查、拘提。黄华华也是第一个来台遭到法轮功控告的省长级中共官员。
根据法轮功学员提出的事证指出,黄华华在担任广州市委书记时,主管迫害法轮功,广州市从上到下系统地成立了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办公室。在其担任广东省长、省委书记期间,广东省公安对于法轮功修炼者实施虐待,拘留、洗脑、刑求。灌食粪便、沸水、使用六万伏特电棍刑求,甚至电击私处,集体强奸。截至二零一零年八月,单广东省,至少就有七十五名法轮功学员被证实迫害致死。
根据美国国会中国委员会二零零九年年度报告,法轮功学员是中共关押在劳教所最大的群体之一,而且是重点被酷刑迫害的族群。广东省恶名昭彰的监所,至少包括梅州监狱、省女子监狱、四会监狱、韶关监狱等。另有线索或证词指出,三水劳教所、江门监狱等监所,还涉入活摘盗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并焚尸灭迹的恶行。
法轮功台湾人权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强调,黄华华是最具有完整迫害法轮功经历的中国省长,受害人包括大陆籍的台湾媳妇;律师希望台湾检方能依据国际刑事法的普遍管辖原则,在黄华华来台的一周内,紧急将他拘提。
朱婉琪强调,目前全球已将三十多个严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告上法庭。二零零五年,黄华华在知道他自己在美国华府被告时,即取消行程。朱婉琪希望已经将人权两公约入国内法的台湾,这次能彰显决心,支持正义,让所有严重参与迫害人权的中共官员知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台湾法轮大法学会理事长张清溪表示,黄华华这些年来让多少广东人家破人亡,台湾的大陆配偶到广东行使信仰和表达自由也惨遭迫害,他期望台湾的法律能够发挥作用,让黄华华为他自己所犯的错误及罪行,负起应负的责任。
此次台湾法轮功学员对黄华华的提告,也引起美国及欧洲媒体的关注。
法轮功学员吁停止迫害
八月十六日下午刚飞抵台湾桃园机场的广东省省长黄华华,一出海关,机场大厅随即响起“黄华华停止迫害法轮功!法轮大法好!”、“中国需要信仰自由”的呼声。
黄华华一出海关,即面对法轮功学员在桃园机场大厅打出“法轮大法 真善忍”、“停止迫害法轮功”等横幅。 |
一名大纪元记者贴身采访黄华华询问:“请问你一下飞机就被台湾法轮功以残害人群罪告上台湾高等法院,你发表一下看法。”此时,脸上勉强挂着笑容的黄华华,一阵错愕与惊慌,还来不及反应,旁边的随从立即将他带往乘车处。
沿途有数十名法轮功学员一边喊着“停止迫害法轮功”,并在黄华华面前展开“法轮大法好”和“停止迫害法轮功”的横幅,要求他停止迫害。黄华华看到后更加快脚步来到乘车处。在其上车前,法轮功学员递给他一个装着《九评共产党》的纸袋,但他不敢收,不发一语,两步并一步快速跳上游览车,脸色黯淡离开机场。
滂沱大雨中,当黄华华访问团一行前往住宿的圆山饭店时,在出入饭店必经的路上,又见台湾法轮功学员高举着“法轮大法好”、西班牙、阿根廷法庭法办江泽民等迫害法轮功首恶及“停止迫害法轮功”的大型横幅。
国父纪念馆的中国大陆游客观看法轮功真相展版 |
傍晚在国父纪念馆参加“台湾广东周”活动结束后,一群平日在国父纪念馆炼功、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大声地向黄华华喊出“法轮大法好”、“停止迫害法轮功”。台湾法轮功学员表示,“在台湾法轮功遍地开花,每个景点都有法轮功的人,可是在大陆学炼法轮功就要被抓被迫害,我们要让他知道迫害法轮功是错误的。”
稍后,在黄华华参加的晚宴中,又有法轮功学员近身地告诉他在台湾因迫害法轮功的罪行被告上法庭的讯息,他神情恐慌地将诉状影本一手推开。据法轮功学员表示,在黄华华访台未来的一周,法轮功学员将紧随抗议迫害,同时将中共持续迫害法轮功的真相传递给台湾社会。
台湾各界支持法轮功提告黄华华
法轮功学员在拜访辖区警察单位时,分局警察在得知黄华华在中国大陆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并已在美、加被控告时,鼓励法轮功学员要让台湾社会知道黄华华的罪行,分局局长对法轮功学员表示:应该要有人站出来揭露这样的人权迫害,你们辛苦了。
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执行长林峰正表示,法轮功这次提告是非常正面的事,他希望检察官赶快采取侦办的动作。立法委员田秋堇也支持检察官拘提黄华华,她表示,台湾签了两项人权公约,在中国犯了“残害人群罪”的黄华华来到台湾,台湾应该让他体会到国际人权的尺度。
“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联合调查团(CIPFG)”亚洲分团副团长邱晃泉表示,台湾是一个自由、民主、保护人权的地方。象黄华华这种迫害法轮功的人,台湾各界不能装作不知道,不能让他在台湾自由游走轻松离开。台湾的检察署必需采取行动,特别是对于迫害人权的罪行,这些是具有普遍管辖权的。如果台湾不采取行动,这不只是对人权的漠视,而且变成是中共打压人权、迫害法轮功的帮凶。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